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境外商标资助领款手续的通知

新的领款通知已经发布,请登陆“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http://www.sziprs.org.cn/)查看置顶通知公告,了解业务办理详情,本次先拨付的是注册日或登记日为18年或17年下半年的境外商标,软著资助拨款预计10月中旬进行拨付,届时会另行发布领款通知。另外,代理机构资助、专利资助、PCT资助、注册日是19年的商标和软件资助预计明年上半年会陆续进行拨款,请关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的相关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境外商标申请资助项目,经审核,共计13854个资助申请单位及个人符合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款办理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此次提交资助领款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电子扫描件。办理时间从2020年9月18日上午9点开始,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人不再受理领款材料。此次受理的材料不接收快递及现场办理。

  二、单位提交的材料

  单位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一)单位账户证明(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附件2),盖单位公章;(二)收款收据客户联或“交对方(红)”联,盖单位财务章(收据样式详见附件4),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款收据内容填写“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经费”,大、小写金额需要按照拨款名单上对应的金额填写;(三)《承诺书》,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3);(四)如单位名称变更还需提交“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进行电子扫描,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zsh@mail.amr.sz.gov.cn),邮件命名方式为: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

  三、个人提交材料

  个人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一)个人账户证明,本人签名(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附件2);(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承诺书》,本人签名(详见附件3);(四)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领款手续,还须提供委托证明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名)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进行电子扫描,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zsh@mail.amr.sz.gov.cn),邮件命名方式为:拨款名单序号+领款人姓名。

  四、打印账户证明信息表

  为提高拨款效率,已上线账户证明模块。请领款人在资助申报系统中点击“打印账户证明”或通过网址https://amr.sz.gov.cn/patent.web/UI/zzbf/index.aspx,登录账户证明模块,选择类别、领款批次,检索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账户证明。系统操作过程中需验证身份,验证方式为提供与领款人关联的任一“资助申请编号”和相应的“证件号码”。如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遗忘资助申请编号或证件号码,可登录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或拨打业务咨询电话进行查询。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参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发放资助款实行银行转账拨付,领款人提交资助领款材料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真实且有效,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被冻结等导致资金被银行退回,则视为申请人放弃领款,相关资金将上交市财政。

  (二)资助领款材料需提交电子扫描件,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控制在1000KB以内。

  (三)扫描件文件名称命名要求。

  单位办理领款: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收据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账户证明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承诺书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变更证明

  个人办理领款: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账户证明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承诺书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委托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

  六、联系方式

  指定电子邮箱:zzsh@mail.amr.sz.gov.cn

  申请编号查询可登录: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官网(http://www.sziprs.org.cn),点击资助拨款模块,根据资助拨款
申请编号查询指引进行操作。

  联系电话:26618151、26613493。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境外商标资助拨款名单

  2.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

  3.承诺书

  4.单位办理领款收据填写内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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